首页/
各有关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对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标技委)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标技委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12月1日前批准成立的省级标技委(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23年度各省级标技委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依据
(一)《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细则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
四、有关要求
(一)标技委自评。各省级标技委认真对照《办法》和《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形成今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填写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表和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自评表,并梳理相关佐证材料。 (二)在线提交材料。请各省级标技委在12月15日前将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情况表、考核自评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浙江标准在线网站报送给省局。(秘书处工作人员登录浙江标准在线网站https://bz.zjamr.zj.gov.cn/提交) (三)信息维护更新。请各省级标技委在浙江标准在线网站核对本标技委的基本信息、秘书处信息、委员信息、标技委参与标准计划和已完成标准清单等相关信息,更新最新信息。
附件1:受考核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2: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细则.doc
附件3: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表.doc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